邳州法院法警大队三项措施促进规范化建设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7-12-13 浏览次数:668
本网徐州讯: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对于法警工作的新要求,明年警队的规范化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规范警队管理体制。警队按照司法警察队伍“双重领导、编队管理”的要求,树立全市法院法警一盘棋的思想,在执行重大任务时,服从上级法院法警队统一调警工作制度,有效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两级警队的合力。警队将根据市法警支队和本院的要求保障警队规范化建设整体有序发展。
第二、规范警务台账。警务台账是全方位记录法警工作的重要载体,是规范警务工作的有效工具,统一警务台账是实现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的体现,是法警工作等级评定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警务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的要求。警队将严格按照徐中法警【2007】13号的要求,做好警务工作各种记录,规范警务工作基础台账。
第三、规范警员行为。警员在押解、看管、值庭、安检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四项规则》,杜绝安全隐患;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杜绝违法滥用。为确保警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大队领导将每天跟班作业,及时了解、掌握警务工作动态。同时将认真抓好最高院颁发的《司法警察内务条令》的学习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要打造一支招之即来,来即能战,战无不胜的法警队伍,很重要的就是以行为规范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