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我从部队转业回来,被分配到法院,然后安排在南阳法庭工作,在那里我虽然度过了一年岁月,但在我一生中显然是难以忘怀的。

南阳法庭离县城19公里,离乡镇1.5公里,坐落在离省道1公里的路南小院内,院内有两层楼房,一楼有一间大法庭,两间办公室,二楼是文化娱乐室和三间宿舍。院内两侧有两间厨房和一间库房。门前还有一个0.5亩地菜园,当时的辖区人口3万余人,3个镇,两个省直农场,36个自然村,法庭设有庭长一名,3名法官,一名书记员,一名驾驶员。

法庭虽小,但他起的作用并不小,辖区的群众农林牧副鱼兼而有之。彼此之间常有矛盾冲突,一定是通过法庭来解决,所以自法庭成立以来,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群众间若有了摩擦都会说:“走,上法庭说理去。”在他们的心目中,法庭就是定分止争的地方,也就是寻求公道的地方,其实,这不是人民法庭的宗旨吗?刚到这个法庭,由于对法庭的情况还不熟悉,对工作有急噪,庭长和同事们了解到我的情绪变化后,积极的引导我,帮助我解决了工作中一个又一个疑惑,使我对书记员工作有了信心。在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中,年近八旬的2位老人王大爷夫妻两将八个子女中老大、老二不赡养老人而导致王大爷将几个子女都告上法庭,引起其他子女对老人的不满。一时含心茹苦的二位老人成了子女们的出气桶。子女们在不同角度各说其理,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没有气馁,而是耐心细致,分头做思想工作,通过一天的艰辛努力,在村干部和司法所的协助下一起赡养案终于调解成功。该案的调解使我从中受益非浅,掌握了调解的方法,步骤和因案因人调解的技巧,灵活多样的谈话艺术……

在南阳法庭工作的一年,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有夫妻不和、邻里纠纷这些寻常小事,只有欠债索赔这些小是小非。在法庭工作的时间里,我和我的同事们在田间地头为农忙的农民调解过民事纠纷,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上过法制课,在村部也曾摆上“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开过庭,场面虽不庄严也不肃穆,但是法律的神圣刻在人们对法官的信念里,写在老百姓的眼睛里。在这里,我认识了工作在最基层却乐于奉献的可敬的领导和同事,也认识了在社会最底层却最朴实善良的可亲的老百姓,这种收获是任何书本上都得不到的,但这段时光又是我难以忘怀的,这段时间所锻炼出来的能力使我终身受益。

转眼九年过去了,现在法庭的面貌与当年相比,已经不能同日而语,当年的平房已经变成了雄伟壮观的审判大楼,先进的办公设施,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一流的生活设施……但是每当我来到法庭总会想起在办案途中让我们撤下欢声笑语的昌河车,想起当年点点滴滴的故事,想起一起生活工作,帮助我的庭长季步东、崔益观、杨鹤新、同事杨涛、耿炳祥、郁剑波、吴春荣、黄建和给我无尽的回味,并且历久弥新,终身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