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民二庭通过庭长参与调解、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等措施,狠抓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以来,该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5.3%,结案率达97.8%,为建设法治大丰、平安大丰、和谐大丰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该庭规定首先由案件承办人自行调解,承办人调解不成的,提请审判长参与调解。今年该庭调解案件有18.5%的案件就是通过二次调解成功的。如果审判长参与调解不成的,由庭长根据情况再组织最后一次调解,也就是三次调解。庭内规定凡就疑难复杂案,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案件,庭长必须参与调解工作,其次是通过庭长签发法律文书时把好最后一关,庭长认为有必要再进行调解时,暂缓签发判决书。今年,该庭有12件疑难复杂案件在庭长主持下调解成功,有6件案件在多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承办人拟订好判决书送给庭长签发,庭长在签发前又组织一次调解,结果这6件案件都调解结案。

该庭请院领导和社会力量参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工作是调撤率不断提高的又一经验。该庭规定,凡涉府、涉及招商引资、涉及重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都要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必要时请他们出面做工作,今年该院院长和分管副院长亲自参与5件重大案件的调解工作全部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