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构建大调解格局联手化解民间纠纷
作者:邵海林 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7-12-12 浏览次数:785
为发挥各自调解优势,有效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今年9月,两家经过共同研究,成立民调中心,并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巡回法庭。民调中心工作机制是,以全县3个基层法庭为平台,分别与14个对口包片的司法所成立3个民调指导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由各法庭庭长和司法所所长任正副主任,由法庭审判员任民调指导员,并从辖区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中精心挑选政治、业务素质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为首席调解员,工作职责为,在诉前调解时,法院的民调指导员负责指导首席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进入诉讼调解时,法庭可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
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巡回法庭,由法院专门的合议庭组成,并确定一名资深法官为联络员,负责法庭与调处中心的协调和联络。巡回法庭的工作机制是,当调处中心接到群众矛盾纠纷案件后,认为需进入诉讼程序进行解决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到巡回法庭通过诉讼渠道进行解决,并做好登记;巡回法庭尽可能地到村居、社区、当事人家中进行现场调处,以充分体现巡回法庭的便民利民特色。
大调解的格局,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不仅整合了调解资源,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而且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自今年9月运行以来,民调中心已受案82件,调解成功61件,调解成功率达74.4%;开展巡回办案27次,审结案件26件,其中调解结案19件,调解率为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