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一经营户承租他人房屋,到期后经房主多次催促,拒不搬出,后经法院调解,才将承租的房屋交付给房主,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07年6月17日,由于被告颜某已占据使用原告季某的门面房,原告季某无奈与被告颜某订立租赁合同一份,季某提供该门面房颜某使用,约定租期2007得5月20日至2007年9月20日,租金为每月400元,租赁期满后,季某不想再将房屋租给别人使用,多次催促颜某让出租赁房屋,但颜某仍不想搬出,季某诉至法院,要求颜某立即搬出其向季某租赁的房屋,并清除该承租房上的广告牌,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颜某搬出了承租的房屋,清理了广告牌,季某拿到了属于自已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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