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自开展“清案竞赛季”活动以来,下关法院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以平息纠纷、解决矛盾、案结事了为目标,各部门加强沟通,齐心协力,扎扎实实进行清案和息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1月下旬,下关法院在集中梳理执行积案、排查执行线索的过程中,发现有两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徐政东系刑庭去年审理的一起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徐因故意伤害罪于200612月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目前考验期即将届满,尚有部分赔偿款未赔付到位。在分管院长的牵头部署下,执行局立即与刑庭沟通信息,拟定了联动处理3起积存案件的工作预案。经刑庭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传唤和教育,徐政东于126携带1万元赔偿款到庭。法官对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能随传随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训诫。后执行局迅速介入,经过数小时的法律和政策教育,徐政东进一步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错误行为,表示将尽力筹款,履行还款义务。经与权利人电话协商,双方达成了一次性还款15500元的和解协议,并提供了担保。鉴于徐政东在接受训诫后,能即时履行赔款和还款义务,且进行了深刻检讨,下关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800元,暂不予收监执行。同时,责令徐在余下的缓刑考验期内遵章守纪,认真接收监管改造。

两起疑难执行案件经过两部门的联手协作,得到了妥善处理。经过这次联动办案,下关法院及时总结经验,鼓励法官不断调整、完善和开拓办案思路,尝试更多的方式方法,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更好地实践“司法为民”的执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