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积极创建“五型”法院
作者:海明 发布时间:2007-12-10 浏览次数:734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司法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和谐型诉讼模式,不断加强审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关注民生,服务大局,积极努力创建“五型”法院。
一、创建学习型法院。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新司法理念,提高运用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大力开展专题性、群众性调研活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引导法官克服机械办案、粗暴办案和经验主义办案的旧习惯,不断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和疏导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创建廉洁型法院。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以培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对新任职的干部和初任法官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并定期召开教育警示大会,教育法官严格遵守五条禁令,要慎权、戒贪,不断强化自律意识,确保无违法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创建文明型法院。提高文明创建水平,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形成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文明庭室、文明法官评比活动,促进广大法官积极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文明执法形象;通过开展规范司法礼仪行为活动,治理司法随意、言行冷横问题,解决裁判不公、拖拉办案问题;通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展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树立法院在群众中的公正形象,进而树立司法权威。
四、创建创新型法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大力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完善释明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和谐型诉讼模式;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探索司法公开的新举措,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审判职责,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保障群众依法参与审判活动的权利,弘扬司法民主。
五、创建和谐型法院。实施凝心工程,注重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在法院内部构建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营造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平等竞争、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法院外部构建重视、理解、尊重、支持法院工作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