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青年李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因为贪吃惹出了大麻烦。2015年10月15日,徐州铜山区村民李某使用农药灭草灵泡制的小麦吸引麻雀,将麻雀毒死,装到随身携带的黑色提包里。用这种方法,李某捕捉共计78只麻雀。而他却不知,被其抓捕的麻雀为树麻雀,属于“三有”动物,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近日,沛县法院公布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罚金2000元。

  捕猎78只麻雀,涉嫌犯罪

  1990年出生的李某家住铜山区黄集镇,去年10月26日,李某因涉嫌犯非法狩猎罪被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今年3月9日,李某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5年10月15日上午,李某在丰县梁寨镇黄楼街西一处农田旁,使用农药泡制过的小麦捕捉麻雀合计78只,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野生动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其捕猎的麻雀为树麻雀 Passer montanus,属“三有”动物。检察机关认为,李某违反狩猎规定,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最追究刑事责任,遂向沛县法院提起公诉。李某平时从事在外打工,他是怎么想起来捕捉麻雀的?被毒死的麻雀又打算如何处理?在28日的庭审现场,李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赋闲在家,贪吃“惹”出麻烦事

  2015年10月,李某因陪伴待产的妻子没有出去打工, 闲着没事儿的李某这天突然想吃点儿“野味”,他想到以前曾听人过抓捕麻雀的方法。原来,李某外出打工时曾听人说过,用灭草灵拌小麦可以逮小鸟。说者无心,听着有意,李某将这个方法记在了心里。李某想着正好家里有以前打草用的灭草玲灵,于是他用灭草灵拌上三四斤小麦,用袋子装好小麦,拿上黑色提包骑着摩托车就出了家门。

  毒死78只麻雀,被抓现行

  李某骑着摩托车寻找合适的下手的地点,一路来到了丰县梁寨镇黄楼,李某将摩托车停在一边,拿着拌好的小麦撒到地头上,自己则走到一边“守株待兔”,过了一会儿,麻雀都飞过来李某撒下的小麦。有的麻雀吃过之后就飞走了,基本上都飞到了附近的树上。过个四五分钟,李某就在那边的属下寻找。被毒死的麻雀从树上掉落,被李某装到其事先准备好的黑色提包里。

  巧的是,李某逮麻雀的地点是以前派出所的所在地。更加巧合的是李某遇到了巡逻民警,李某见事情败露,只好交代了抓麻雀的事情。派出所民警当场清点了麻雀的个数。经公安机关询问,李某抓捕麻雀竟是为了“解馋”。在被问到不怕自己吃了毒死的麻雀也中毒吗?李某回答,他不打算吃内脏,只吃胸脯肉应该不会中毒。涉案的动物样本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为为树麻雀 Passer montanus,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动物)。

  被判非法狩猎罪,处罚金2000元

  在4月28日的庭审现场,李某称自己知道麻雀是有益动物,但不知道是国家保护的动物。到案后能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抓麻雀是为了自己食用,但是第一次逮麻雀就被公安抓获。希望法庭可以从轻判决。据李某供述,他一共捕捉麻雀78只,均被毒死。

  沛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虽然供述不知道麻雀为保护动物,但其捕捉数量巨大,已经构成了非法狩猎罪,考虑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坦白,可从轻处罚。最终,沛县法院判李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2000元。李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提醒:

  树麻雀在中国分布广,数量大,是中国城乡房舍和庭院地区常见鸟类之一,伴随人类而栖居,和人类关系极为密切。属“三有”动物。“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徐州城区或郊区较为常见的麻雀、壁虎、喜鹊、斑鸠、黑斑蛙、黑水鸡、刺猬、猫头鹰等动物都被列入在内。

  夏季到了,麻雀、青蛙、喜鹊等“三有”动物活动频繁,“三有”动物对生态环境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市民不要因贪恋“美味”或者经济效益等捕猎和杀害这类动物,否则有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