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三员”监督筑牢防腐“堤坝”
作者:岳丽莉 发布时间:2016-05-12 浏览次数:1017
近年来,兴化法院建立“廉政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三员监督制度,构建内、外部监督并举、主动监督与自觉监督并重的多方位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积极构筑廉政“防火墙”,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内部监督,提升法院公信力。业务庭局设由部门副职担任的廉政监督员,协助所在部门负责人分析部门反腐倡廉形势,对部门人员进行廉洁司法教育,健全完善部门的廉政制度,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入手,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避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加强队伍廉洁建设。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监督法官审判作风和业外作风;不定期邀请行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旁听评议庭审;对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主动邀请监督员代表到现场监督;定期邀请行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座谈交流,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要求,发现法院工作以及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使干警得到全方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