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了,“醉猫”为什么还是这么多
作者:潘志明 发布时间:2016-04-28 浏览次数:540
4月27日上午,吴江法院集中宣判三起危险驾驶案件,三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到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不等。截至今年四月,“醉驾”入刑已有五年,但“醉猫”还是这么多,据了解,2015年吴江法院受理危险驾驶案件308件,有30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比前两年不减反增。
“很近没事”、“睡睡就行”
自我“解酒”花样真多
据吴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洪永洋介绍,近年来,危险驾驶案件已经成为除盗窃案件以外犯罪数量最多的案件,从今年一季度审结的95件案件来看,几乎每天就会有一起,细看这五年上千件的危险驾驶案件,“醉猫”们给自己找的理由还真不少。
去年一月某日凌晨,老张与朋友一起喝酒,结束后打算自己开车回家,朋友们都劝他不要酒后驾驶,但老张觉得反正离家很近,这点路程不算事,可刚开出就撞上了停放在其车头前面的小型轿车。经检验,老张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1mg/100ml,老张最终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洪永洋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司机们必须遵守的准则,但就是有不少“醉猫”存在侥幸心理。
喝了三瓶啤酒的小马在睡梦中接到堂哥的电话,要其过去接他,小马以为自己睡了好几小时,应该没事了,就打车过去。到那,小马开着堂哥的车并带着堂哥等三人去了某娱乐场所,之后又开车载他们出去兜风,才过一个红绿灯就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小马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最终,小马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酒能醉人
但心更麻痹
洪永洋认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还是危险驾驶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有些司机主观地觉得自身驾驶技术高超,喝点酒,小心些,不会有大事,还有些则认为只要不被交警查到就可以了。
但其实,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使人的控制能力降低,无法准确判断距离、速度、方向,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这不仅是对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一种漠视,而且还会危及自身安全。老张就是这么一位典型,明知醉酒驾驶的危害,但依然心存侥幸,不听朋友的劝告,造成了交通事故,结果害人害己。
分析发现,还有一些被告人是在婚庆嫁娶、走亲访友的酒宴中禁不住劝酒,安全意识抛诸脑后,使得醉驾成为可能。
小孙喝完朋友孩子的满月酒后,驾车回家,路经一座正在施工的大桥,小孙醉意朦胧凭着感觉行车至此,发现路已封闭改道,但此时已完全失去方向感,只能在附近兜圈子,迷糊之中车辆撞到了路边的防护栏,幸未伤及行人。经鉴定,小孙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mg/100ml。
小孙明知自己已处于醉酒状态,但把法律法规置于脑后,仍然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了拘役一个月二十天,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建议
“安全第一”要牢记
醉驾的危害不容小觑,从吴江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统计发现,七成以上的危险驾驶案件都伴随着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人身损伤或财产损失。洪永洋认为,尽快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法律意识,正确认识醉酒驾驶的社会危害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刻不容缓。
洪永洋建议,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氛围,通过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从行政处罚到刑事处罚的完整而严密的惩防体系,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要始终保持对醉酒驾驶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努力压缩醉驾行为滋生的空间。
社会大众更应倡导形成积极健康的酒文化,要改变劝酒、派酒的不良风俗习惯。同时,饭店、娱乐场所应加强提醒责任,对开车前来消费的顾客及时劝止酒后驾车行为。通过多种方式,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全社会形成禁止酒驾、文明驾车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