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急着参加考试忘带钱包为名,向路边小店店主“借钱”,这个被告人竟然以此为手段行骗16次,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爱兵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陈某在张家港市杨舍镇经营一家毛线专卖店,今年213日下午1点多,一名男子到其店里购买毛线,该男子付款时发现钱包没带,便对陈某讲可能遗忘在茶座里了。男子当着陈某的面连续打了几个电话,陈某从男子与他人通话的内容得知其马上要去苏州考试,钱包和钥匙在朋友车上,而朋友正在去江阴的高速公路上,一时无法马上赶回张家港。挂断电话后,男子告诉陈某其叫“钱斌”,下午两点半前必须赶到苏州参加考试,现在只能打车去了,但是钱包忘在朋友车上了,想问陈某借2000元,并承诺其在当天下午5点前把钱还到陈某店里,男子还将手机码号、详细家庭住址告诉了陈某。平时就很热心的陈某便将2000元钱借给了男子,男子向其出具了一张借条。男子离开后,陈某感觉事情有点蹊跷,遂拨通了男子留下的手机号码,发现时空号,遂报警。

 

经查,该名男子真实名字叫徐爱兵,200911月至20117月间,徐爱兵先后多次到常熟市、张家港市、吴江等地,假借要去考试身边没钱的名义,在宠物店、茶叶店、食品店等小商店行骗16次,共计骗得15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爱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