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风流写下4万借据遭“小三”起诉
作者:龚苹 王玉辉 发布时间:2011-11-25 浏览次数:317
淮安一男子在婚外恋情里立下字据,承诺给情人4万元,但事后又翻脸不认账了,情人能否要回这笔钱?近日,原告华某手持一张由4万元的借条来到淮安市楚州区法院,要求借条的书写者周某归还全额欠款。
原告诉称,被告曾经和我婚外交往过,后来承诺给我4万元分手费,这张借条字字句句都是被告所写,被告应全额兑现给我。
被告辩称,我根本没见过这张借条,也从来没写过借条给原告。
因被告周某坚持说这张借条不是自己所写,法院决定对该借条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之前,法官告知周某,如果鉴定结果是这张借据是周某所写属实,周某不仅要承担鉴定费用,还要按借条数额全额给付华某。这下周某终于承认了。原来周某曾经与华某有过一段婚外情。在两人浓情蜜意之时,2008年7月,华某让周某打了这张借条给她。时隔三年,周某已经与华某分开,他对自己打下的借条之事也就抛之脑后。然而华某最近却多次找周某索要该笔钱款,周某以从未借钱为由对其避而不见。原以为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但是周某万万没有想到,华某会向法院起诉其偿还该笔债务。法院认为,原告华某起诉有凭有据,被告周某写下借据时系自愿且意识清醒,属周某真实意思表示。11月24日,经法官给原、被告反复释法说理,双方终于达成调解,被告周某给付原告华某1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