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顶罪 构成包庇罪了
作者:鲁延 发布时间:2016-04-05 浏览次数:432
见朋友无证驾驶收割机因操作不当致人死亡,为了使其逃脱罪责和赔偿责任等,对公安机关谎称系自己所为,直到进了看守所才说出实情。近日,洪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嫌构成包庇罪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5日15时许,被告人陈方在稻田里,无证驾驶“久保田”牌688型收割机收割稻子,在倒车过程中,因观察不力撞倒被害人,致使被害人身体因多处受伤而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系巨大机械性暴力致胸部严重损伤伴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冯力在明知被告人陈方驾驶收割机致人死亡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为帮助被告人陈方承担责任及处理赔偿等事宜,向公安机关谎称系自己驾驶收割机致人死亡。后被告人冯力在公安机关对其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调查,并被宣布刑事拘留、押送至看守所时才说明实情。
被告人陈方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冯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冯力已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被害人的亲属对被告人陈方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方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冯力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陈方系自首,被告人冯力系坦白,均可以从轻处罚,又被告人冯力已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被害人亲属亦对被告人陈方表示谅解,可以酌情对两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冯力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陈方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