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心切认错人 知错不改妨公务
作者:屠晓东 发布时间:2016-04-05 浏览次数:422
本是老实生意人,但因他人欠钱多年未还,怒气之下,打错了人结果一家四口都惹了官司。近日,太仓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等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王某一家在太仓经营不锈钢生意,生意也还不错,就是经常有欠款,有的拖欠时间还比较长。其中有个“老赖”“张某”几千块钱欠了四五年了,开始说过些日子还,后来就找不到人了。一日,王某上街不经意看了“张某”,于是怒气冲天,心想那些钱不要了今天也要揍他一顿,于是边跟着他边给儿子打电话,没过一会儿王某的三个儿子外加两个朋友与王某汇合,二话不说便凑上前把“张某”打了顿,让王某想不到的是,这个被打的人竟不是欠王某钱的人,眼前这个人姓顾,顾某一时被打的一头雾水。顾某一边逃一边报警,等警察来后,王某等人仍然怒气未消,非但不停手,推搡间把警察也给打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因生意或者借款等种种原因欠钱情况较多。但要提醒市民要注意收集证据,通过正常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切莫因一时之气触犯了法律,后悔莫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