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有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金湖却有一帮“八零后”将发财致富的思想延伸到了赌博这一违法行当,为了更快地赚钱,他们对开档赌博进行了细致的分工,金湖县公安局将这个赌窝端掉后,十人全部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5年8月份至9月29日期间,被告人姚某伙同被告人孙某、闵某、胡某、郑某、倪某、柏某、李某、张某、黄某等人纠集苏某等数十人次,在金湖县境内、安徽省天长市境内等地用扑克牌以“二八杠”形式先后聚众赌博19场次。被告人姚某共计抽头人民币111000余元。其中,被告人孙某在赌档负责保管“水子钱”,参与13次。被告人闵某在赌档负责帮庄家管钱、帮忙抽取“水子”钱,参与8次。被告人郑某负责开车接送参赌人员,参与接送5次以及参与帮助联系赌博场地1次。被告人胡某负责开车接送参赌人员,参与接送8次。被告人倪某负责为赌场站岗望风,参与11次。被告人柏某负责为赌场站岗望风,参与10次。被告人李某通过张某帮助联系赌博场地,均参与5次。被告人黄某帮助联系赌博场地,参与4次。以上为赌档提供帮助人员也均从被告人姚某处获得相关利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姚某等十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再次基础上确定主犯和从犯,并根据不同犯罪人的认罪情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