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专欺聋哑人 组团犯罪被判刑
作者:武公宣 武法宣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次数:437
2015年4月25日20时许,常州武进礼嘉派出所接待大厅来了一位男子,他不说话,只是焦急地打着手势,接待民警一看就知道碰上聋哑人了。通过用笔在纸上和男子简单对话,民警初步了解到男子姓刘,前来报案是因为他被一帮人打伤。值班民警遂联系手语翻译民警前来支援。
经过3个多小时的询问,民警得知受害人刘某系聋哑人,于报案当晚7时许在其上班的工厂门口被一帮聋哑人拦住索要钱财未果便被拳打脚踢。
在办案民警侦查的同时,陆续有另外4名受害人(系聋哑人)前来派出所报案,案情基本与受害人刘某所讲一样,被一伙聋哑人打,索要钱财。经验告诉办案民警,这几起案件绝不是简单的打人纠纷,犯罪嫌疑人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
经侦查,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以犯罪嫌疑人张某(系聋哑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的行踪,礼嘉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赴分扬州、淮安等地将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交代了他们于2015年4月以来,窜至武进区礼嘉镇对受害人孙某等人进行殴打并索要钱财的事实。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分别来自四川宜宾和江苏东海两地,在常州相识,因都没有正当工作而聚到一起,并在常州认识一些“有经济来源”的聋哑人,接触一段时间后,就谋划着向这些人要钱,不给就动手。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参与的盗窃案中,因不认识具体地理位置,特地买了一份常州地图,并在地图上圈好可以“试试手气”的地方,随后就骑摩托车导航过去。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首的聋哑人犯罪团伙,当“有所收获”后都会去KTV“嗨皮”,虽然听不到声音,但可以在那样的环境中玩,都觉得舒服。
近日,武进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六人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一案作出判决。张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其余五人也因犯抢劫、非法拘禁等罪,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