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QQ群组织“秀女”激情表演 自卑女获刑四年
作者:庾向荣 顾军红 发布时间:2016-03-10 浏览次数:631
在网上招募淫秽表演者后,组织加入QQ群的会员在线观看激情表演,以此获利。3月8日,这名在网络上组织淫秽表演的女被告人被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这是吴江法院审结的首起通过网络组织淫秽表演案。
被告人莹莹今年26岁,在校读书期间,就因为身材肥胖常受人欺负,养成了封闭自卑的性格。初中毕业后,她就没有继续升学,天天沉浸在网络世界里。在她的眼里,网上没有歧视、没有邪恶,网友都很善良友爱,在她开设的QQ群里,她乐于为网友服务,网友也听从她的安排,很有现实世界里从未体会到的成就感。但天天上网不工作,就没有收入,生活将难以为继。她在上网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那就是通过组织表演来收取会员的费用。
去年3月,被告人莹莹建了两个QQ群,一个是体验群,一个是总群。体验群是免费进入的,她会安排一些女孩子进行引诱性的表演,以此来吸引网友加入。而总群则是收费的,会员需交费100元才能加入,被告人莹莹会安排一些“秀女”定时进行淫秽表演,主要有单女表演、夫妻表演、人狗表演等。这些“秀女”都是被告人莹莹通过网络招募的,在现实中与她们并不熟识,甚至不知道她们的真实姓名。被告人莹莹知道,在一个名叫“某某在线”的QQ群里,聚集着这样一批愿意在摄像头前表演的人。只要通过私聊就能与她们敲定表演的时间、内容和报酬。为了防止“秀女”与会员单线联系,每次表演前,被告人莹莹会将自己注册的专用QQ号及密码发送给“秀女”,表演结束后即更改密码。而表演的报酬,被告人会通过支付宝转账等形式付给表演的“秀女”。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15年8月期间,被告人莹莹以上述方法先后组织淫秽表演5次,每次观看的网友有数十人。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在监测到上述情况后,即采取了远程勘验取证等技术手段,将被告人莹莹锁定并抓获,同时查扣了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莹莹多次通过网络视频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法官介绍,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了组织淫秽表演罪这一罪名,即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淫秽表演,是指诲淫性的演出,通过表演者直接的语言、动作等进行淫秽的形体展示,以此刺激观众的性欲。而组织是指策划、指挥、安排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进行淫秽表演,伤害普通人正常的性道德,危险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也极易诱发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恶劣,属于严厉打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