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法官,她们纤细柔弱,却用辨法析理的裁判彰显着法律的尊严;她们默默无闻,却以春风化雨的柔情唱响着和谐的旋律;她们任劳任怨,凭着对法律的忠诚多年如一日默默奉献;她们情系百姓,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诠释着一名法官闪亮的精神内涵。她们就是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群铁骨柔肠的21名女法官们,共占全院法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11名女法官担任中层以上干部,7名女法官奋斗在审判执行的一线,去年共审结各类案件881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20%。港闸法院院长陆燕红说:“女法官虽然比较柔弱,但肯吃苦、会钻研,她们撑起了我们港闸法院审判工作的'半边天'。她们如夜明珠一样散落在法院的各个部门,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份情怀  铸就精品佳作

  刘海燕时常感慨:“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法官会无比艰辛,但时光老人一定会送给我们一朵朵充满生命力的小花,也许并不起眼,但这些花朵最终必将汇入国家的法治花海。”

  作为行政庭副庭长,身材瘦弱的她,始终秉持着深厚的法治情怀,自港闸法院被确定为我省首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以来,她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35件,占全院同期审结行政诉讼案件的30%,妥善处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多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等称号。行政庭继去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记集体一等功后,今年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某小区业主李某诉某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中,双方矛盾尤为尖锐。李某因停车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冲突,突发心脏病晕倒。公安认定保安未有打人行为,李某不服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因事发过程很短暂,作为关键证据的监控录像,看不出保安有没有打人。为查明案情,刘海燕决定休庭,邀请旁听群众和双方当事人仔细观看监控视频。通过反复播放慢镜头,大家最终发现了保安极其隐蔽的打人行为,被告公安局也当场承认作出行政处罚时存在采信与认定错误的问题。事后,该案得到妥善化解。旁听群众、诉讼双方均表示赞赏:“被告提供的录像证据反而支持了原告,这种反转结果说明法院破除对证据审查的形式主义,将证据充分展示在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视野中,通过针对性地引导、实质性分析,让证据还原真相,增加证据采信的公开性和可信度,真让人佩服!”

  在办案之余,刘海燕还注重开展司法调研工作,先后参与多项调研课题,推出一些有影响的典型案例,“撤销工商登记”和“不当运用三需要拒绝公开政府信息”两篇案例入选江苏省法院公报,另有10余篇案例和调研文章被《审判研究》、《人民司法》、《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刊物录用。

  如此敬业、执着,相信刘海燕的“人生花篮”必将繁花似锦、姹紫嫣红!

  一腔热血  倾力守护公正

  “只有时刻把申请人放在心上,倾力执行、倾情付出,奉献出一颗真心才能真正把执行工作做好。”这是执行局副局长徐海燕常说的一句话,作为院里唯一的女执行法官,在男性占绝大多数的执行局,徐海燕用一串串惊人的数字彰显着“巾帼不让须眉”魄力,她前后奋斗在执行一线12年,审结案件1500余件,妥善处理了一大批“硬骨头”案件,及时为群众实现权益,深得赞许。

  2014年10月,因南通某工艺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39万余元,王小丽等26名工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裁决,且委托法院保全了缝纫机、布料等机器设备和原材料。2014年11月,26名工人申请法院执行劳动争议裁决书。

  徐海燕承办该案件后,第一时间深入当地了解案情,得知大多数工人是外地人,且公司已拖欠工人工资一年多,工人群情激奋,多次上访维权。同时,徐海燕还了解到公司在秦灶街道租赁的厂房已被拆迁,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已携拆迁款外逃。为保障工人权益,徐海燕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犯罪线索及时报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其作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被公安部门在上海抓获。港闸法院立案受理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公司被判处罚金十万元,法定代表人被判处罚金五万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然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仍未支付工人工资。期间,徐海燕启动财产评估和拍卖程序,然而2次拍卖均无人购买,财产变卖时,购买方多次压价。为最大限度实现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徐海燕将保全财产按拍卖底价裁定给工人,由其联系买家,最终保全财产变卖8万余元。为了让工人能多分得变卖款,徐海燕多次与储存保全财产的房东沟通协调,最终免去1万元的租赁费。与此同时,她还为26名工人申请执行救助基金5万余元。最终,在2016年元旦前夕,26名工人领到救助款和执行款合计13万余元。

  “这一年里,徐局长为我们四处奔波,虽然没有拿到全部工资,但我们都知道她已经尽力了,最大限度地为我们实现了权益,真的非常感谢!”拿到执行款和救助款后,26名工人连声表示感谢。

  一颗爱心  呵护少年成长

  “黄法官,感谢你给了我回归社会的机会,我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立志做个对社会和国家有用的人!”日前,少年犯卢某某对前来家中回访的少年审判法官黄玲表示感谢。

  2014年,黄玲承办了一起盗窃案。案发时,被告人卢某某还未满18周岁,黄玲通过与其交谈,了解到卢某某很早就辍学随父母来南通,父母从事废品收购生意,平时也对其疏于管教,卢某某就在社会上认识了不良少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了解情况后,黄玲向卢某某现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发放了审前调查函,希望给卢某某社区矫正的机会。但由于卢某某是外来人口又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收入来源,社区矫正机构不愿意对其监管,为此黄玲亲自去社区矫正机构做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对卢某某进行监管。最终,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然而,黄玲并没有就此了事,她还经常与社区矫正机构和卢某某的家长联系,督促卢某某好好表现,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

  黄玲平时少言寡语,但她很热心涉少审判工作,总能说到少年们的心坎里去,为了沟通方便,她还建立了“知心姐姐QQ群”,一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式,独立承办案件两年多来,黄玲审结案件200余件,一大批失足少年在她的关心、呵护下重新回归社会。因少年审判工作突出,去年刑庭也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一片真情  维护职工权益

  徐剑峰是民一庭劳动争议纠纷专业组的法官,2008年她从县城法院调至港闸法院,此前她年办案已达二、三百件,来了之后却发现城区纠纷尤其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矛盾很难化解,需要法官特别耐心、细致,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做当事人的工作,她每年办结劳动争议案件百余件,始终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理念,积极引导构建理性、稳定的劳动关系,深得工人和用人单位的肯定。

  “徐法官,太感谢您了!要不是您帮助做工作,我和公司的纠纷不知道何时才能解决,更不可能拿到这1万元补偿款。”远在山东的李某拿到补偿款后,专程打电话给徐剑峰法官表示感谢。

  李某是山东滕州人,家庭经济困难,为谋生其与侄子李某浩一起来到南通打工。公司待遇不错,李某工作一直很卖力,2013年8月还曾中暑晕倒在工作岗位上,经医院抢救方才脱险。但2013年10月的一天,李某与同事吴某在工作中因琐事发生争执,感觉自己受了欺负的李某叫来侄子李某浩将吴某打伤。随后,公司即以李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将其开除。李某不服,先后到多门投诉并申请过劳动仲裁,但纠纷一直没能解决。李某遂将公司告上法院。

  徐剑峰接手案件后立即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得知李某身体比较虚弱,被开除后生活无着落,一直对被公司开除心存芥蒂。徐剑峰意识到,简单按法律规定处理本案并不能化解矛盾,她决定邀请公司所在街道、劳动部门干部协助调解。调解当天,徐剑峰首先向李某指出,工作期间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徐剑峰又和当地街道、劳动部门干部一起做公司工作,让其充分考虑到李某平时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建议给予一定补偿。

  经过多轮调解后,李某终于意识到打架实属不该,自愿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而公司也认为李某确有困难,且平时工作也不错,决定给予1万元补偿。至此,这起历经多部门调处未果的劳动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百花齐放春满园”,在港闸法院像她们这样的优秀女法官、女干警还有很多,她们同样不甘落后、尽显风采,在各自的岗位上追梦、圆梦,用辛勤的汗水、努力的付出,唱响起一曲曲嘹亮的巾帼之歌,努力谱写着港闸法院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