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层层流转你我不分 捋清线头分清真假“李逵”
作者:严瑾 顾亮亮 发布时间:2016-03-02 浏览次数:496
出去做生意几年,转租出去的土地就不能拿回头了?近日,射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结案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原告尤某在1998年二轮承包时候,分得9亩多地。在2000年,因外出做生意,遂将房屋卖于他人,土地也给他人进行种植。2001年,原告尤某向被告主张收回土地,但被告已将本案诉争土地有价转让给他人种植,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归还土地,均遭到被告及实际种植人的拒绝。实际种植人在庭审中承认土地是由被告祁某流转给他种的。
本院在审理查明时,由于存在层层流转的事实,且未在村委会登记。我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紧抓住源头二轮承包归户清册作为定案的依据事实。我庭依法判令被告在收完一季农作物后将土地返还给原告,收到案件判决书,被告在上诉期限结束未提起上诉申请。
近几年来,由于农村土地政策发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对于土地补贴逐年增多,关于土地纠纷案件数量也有了较大的增长,在处理此类土地个人流转的案件,一定要抓住源头,紧跟国家政策,保证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真正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