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一早,如皋法院与如皋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多家单位一起,选择市民较为集中的东皋菜市场对门路边,设好法制宣传摊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参与宣传的各家单位早有准备,有宣传单页、法律知识小手册、漫画绘本……法院带来的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单行本。与往常不同的是,随着媒体的普及,群众接受新闻的角度拓宽,看到宣传标语,不少市民嚷嚷起来“昨天我在新闻中听说了这个事,说反家暴法今日实施!”不少挎着篮子买菜的市民纷纷涌到宣传点前,询问该法的内容,对老百姓有什么作用,现场普法人员一边解答询问,一边发放宣传资料。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提到家庭暴力,市民往往认为受害者是女性。听现场普法人员讲解了以后,市民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议论着“原来反家暴,不仅是男的不能打女的,女的也不能打男的……”一位大妈激动地插话:“刚才听法官说,对小孩的教育也要注意方式,我要把这些宣传资料,给我的儿子媳妇看看,多学学。”媒体记者也聚焦普法现场,采访前来咨询的市民。一接受采访市民感言:家庭暴力还是要通过法律来禁止,家和才能万事兴啊!

  家安国可安,亿万家庭的和谐和睦,构成和谐中国社会的根本。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对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将会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