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反家庭暴力法》走进千家万户
作者:赵德刚 陈敏婕 吴然 发布时间:2016-03-02 浏览次数:1046
3月1日上午,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向申请人陈某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从即日起6个月内,禁止陈某的丈夫赵某对陈某实施任何形式的殴打行为,如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据悉,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日,全省首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
活动当日,为搞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该院还组织相关人员走进社区,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开展反家庭暴力签名和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力争让《反家庭暴力法》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民群众心中。
同时,针对家庭暴力取证难的实际,该院少年庭法官吴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受害人当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报警,并注意保存如伤情照片、病历、X光片、短信或微信等联系记录、基层组织的调解材料等证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