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五注重”促执行和解效果好
作者:张统全 发布时间:2007-12-05 浏览次数:656
本网徐州讯:针对法院的“执行难”问题,新沂法院注重从五个方面入手发挥执行和解制度的积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注重借助社会力量,整合各方优势,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二是根据执行个案及当事人的特点,找准突破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解方案,并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促进双方和解;三是注重人性化执行,用温情的执行方法,打动当事人的心;四是注重在执行中营造平等、和谐的氛围,通过诚信沟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求同存异;五是注重和解内容的落实,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由原承办人负责主动监督、督促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履行,避免被执行人假意借和解去恶意拖延执行时间,避免增加和解协议不能执行而产生新的积案。
日前,新沂法院开展了一次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在这次集中执行活动中,该院充分发挥执行和解工作的作用,融入了人性化的执行方法,慎用强制措施,采取讲法律、讲道理、展诚意、重和解、促和谐的执行方法,执行和解注重巧借外力,因案制宜,法、情、理结合,使集中执行取得明显成效,大部分案件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