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7年,滨海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了执行“清案行动”。在执行涉弱势群体案件的活动中,滨海法院以人性化执行,叩开了此类案件执行难的大门,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提高,强制执行率明显降低。  

20071122,刘某某前来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了解到,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系母子关系,原告有六个子女,由于被告认为母亲有偏心,与母亲关系一直不好,多年不尽赡养义务,考虑到老人生活困难,此案应快执快结,于当日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地教育,向其讲解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亲情的重要性,要求其三日内到法院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但三日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义务。执行人员于26日又到被执行人家中,本着消除隔阂,化解矛盾的原则,对被执行人进行再教育,并把申请执行人、村干部、被执行人所在的家族中的有威望的长辈请来,大家做在一起,把二人之间的矛盾一一摆开并化解,经过大家的一番苦心,被执行人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把钱交到法院。母子二人抱头痛哭,母子亲情重新找回。

李某197010月因工伤退休,单位全额报销医疗费用。2007611,李某因旧伤复发,住院治疗,115到滨海某单位报销医药差额时,现任局长拒绝。仲裁裁定生效后,李某于1126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李某生活困难、无法自理时,决定优先执行并制定了执行方案。执行人员找到其局长向其说明来意,开始局长还说要申诉,执行人员解释申诉不影响执行,并讲解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并且要求其换位思考以下: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应怎么办?终于使局长认识到了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答应第二天把各种费用交到法院。第二天,被执行人单位的财务科长把各种费用交到法院,并保证以后按时把护理费打到李某工资折上。当李某把护理费、医疗费领到手后,激动地流下了眼泪,本案圆满解决。

据统计,今年11月份以来,滨海法院共执行涉弱势群体案件10件,当事人自动履行9件,使得执行涉弱势群体案件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