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是丹阳法院提出的审判原则。今年以来,该院坚持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运用思想疏导和教育说服的手段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并专门在立案庭增设“人民调解窗口”,为处于矛盾纠纷中的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调解机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孙春来本来准备与自己的妻子打一场离婚官司,当听说丹阳法院有“诉前调解”机制这样的捷径时,便来到调解工作室。脉搏搭准、道理说透、得失分清,经过人民调解员的几番苦口婆心,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具有与判决同等效力的调解书,心平气和地分了手。

目前,“调解”两字已贯穿于丹阳法院民事审判的全过程,有效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丹阳法院还在酝酿各行业协会共同参与调解的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大调解格局”,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