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延伸审判领域,把严厉惩治犯罪与教育、挽救、改造有机结合在一起,加强对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轻刑犯”人员的管理,使其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签订“管教合同”,即法院与罪犯所在单位或其亲属签订《管教合同》,明确告知缓刑人员在考验期限内应如何做,以及违反相关规定将被采取怎样的制裁措施。

二是建立“管教档案”,即罪犯的基本情况都分门别类,专门建立档案,以便有针对性地帮教。

三是办好“新生学校”,即对判处管、缓、免刑的罪犯,由法院定期组织起来进行法治教育,或采取互动教学的模式,由文化程度较高且改造积极、表现较为突出的学员担任授课人员,剖析犯罪原因,反思犯罪危害,现身说法,增强教育效果。

四是实行定期回访,即坚持每半年对判处缓刑、管制的罪犯、家庭以及所在单位、社区进行走访,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进行跟踪帮教。广泛开展“一帮一”活动,每个庭室包教一名判处缓刑、管制的罪犯,定责任,包教育、包转化、包改造,近年来,所帮教的人员无一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