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窗口”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
作者:田源 发布时间:2007-11-26 浏览次数:1011
本网徐州讯:为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以后,云龙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制定出台了《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关于设立“人民调解窗口”的意见(试行)》。《意见》中明确了“人民调解窗口”的受案范围和工作程序,并制定了严格的调解规则和纪律。云龙法院还特别聘请了来自基层、了解群众、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全国劳模和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本院退养法官作为人民调解员,把“诉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与诉讼机制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力求通过“人民调解窗口”的开设,推进调解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