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力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刑事审判庭连续三年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一是严格遵守审判程序,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时将案件开庭时间、诉讼权利义务和其他应注意事项告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并为没有请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使他们得到相应的法律帮助。

二是融教于审,寓教于判。在庭审中以案说法,使未成年被告人充分认识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找准切入点进行感化教育。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视其具体情况,与其法定代理人签订缓刑帮教协议,并定期回访。

三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使其既受到相应的惩处,又能尽早回归社会,减少社会歧视等负面影响。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73人,其中51人被依法判处非监禁刑。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协助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学校共同加强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犯的帮教,集中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去年以来,该院两次组织院“关工委”和团支部,前往句容少管所,与东台籍少年犯开展亲情联动活动,激励他们更好的改造,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