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门外聚众抢妻 派出所里调解离婚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11-11-23 浏览次数:331
日前,江苏大丰法院南阳法庭与南阳派出所密切配合,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聚众“抢妻”的离婚案,有效的化解了纠纷,避免了一起潜在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这是大丰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探索 “庭所共建”活动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原告赵某因不堪忍受丈夫陈某的好逸恶劳、脾气暴躁,无奈之下离家出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开庭当天,陈某纠集亲朋好友及社会闲杂人员数十人在法庭门外守候,试图阻止赵某进入法庭,并想强行把赵某带走。赵某为防范陈某亦组织了数十名亲友前来“护驾”,双方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和拉扯,场面一片混乱,随时都有失控可能,爆发大规模的群体性冲突。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抢妻”事件,承办法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拨打了110。南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并将原、被告双方带到了派出所。承办法官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于是决定就在南阳派出所的询问室里就地开庭,并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尖锐,调解未能成功。
休庭后,在派出所干警的配合下,承办法官首先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安抚他们的情绪,使他们冷静下来,权衡得失。看双方颜色稍缓,心绪渐稳,然后又适时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说服教育,让他们好好考虑这段婚姻有没有可能继续延续。经多次耐心地“背靠背”调解,双方终于平静的坐在一起,就离婚、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赵某支付陈某现金一万元,双方调解离婚,也使一场潜在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消弭于无形。
今年以来,大丰市法院积极开展“庭所共建”活动,南阳法庭与辖区4个派出所都签订了《庭所共建协议》,确立了在信息及时相互通报、社会矛盾联合调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方面相互提供司法帮助的长效机制,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