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正红法庭妥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11-22 浏览次数:643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正红法庭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审判职能,让辖区的群众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官一片为民解忧的真情。近日,该庭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得知正在接受治疗的原告黄某急需医疗费用时,依申请及时裁定此案先予执行,为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原告黄某在本案交通事故中造成右胫腓骨骨折、全身多处挫伤、四肢肢体活动障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依赖护理。在高昂的医疗和护理费用面前,原告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不堪重负,其正在上学的小孩直接面临失学的威胁。原告走投无路之际,向正红法庭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
该案自立案以来,滨海法院正红法庭就给予了高度重视。鉴于原告行动不便,副庭长徐照和承办法官李吉曾多次登门了解案情。为了找到被告可供查封的财产,案件承办法官顶着炎炎烈日,不辞辛劳跑遍了盐城市所有的银行,以及车管所还有国土局,尽一切可能去寻找可供查封的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找到了被告的银行帐户,依法进行了查封。11月17日下午,承办法官来到原告家中,将2万元的先予执行款交到了原告之妻杨女士的手中,黄某一家感激万分,连声道谢。
该案在处理的过程中,还有一个案外的小故事,那是法官们在得知原告小孩因学费问题而失学在家的实际情况后,曾亲自到小孩原就读学校,向校长说明情况,请学校尽可能的减免小孩的学杂费用。在法官的爱心感召下,学校工作人员同意免除小孩的学杂费用。
法至深处便是情,正红法庭的法官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爱的篇章,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希望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