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五项措施打造"阳光执行"
作者:吴江 发布时间:2007-11-22 浏览次数:736
本网宿迁讯:宿城法院为增强执行透明度,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在执行工作中加大执行工作监督力度,实现阳光执行,在执行各个环节公开,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打造执行的“阳光队伍”、实行“阳光作业”、运作“阳光程序”、迎来“阳光灿烂”。
今年1?10月新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47件,比上年同期上升10.53%,依法实际执结972件,执结率78.13%,结收案比为89.88%,比去年增长22.98%,执行标的到位率92.42%,执行标的金额5374.84万元,人均执结案108件居全市之首。
一是执行纪律公开。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送《案件监督卡》、《案件反馈卡》、《人民满意度测评表》和《致当事人一封信》,并将有关纪律、规定和程序公开上墙;
二是执行过程公开。对执行通知书发送时间,搜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等措施实施时间、过程及结果,一律公开告之。并对执行进度情况实行告知制度,将案件承办人、执行员姓名、联络方式、监督电话公布上墙,让权利人充分享有案件的知情权,以此取得权利人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暂缓、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公开。及时告知权利人并定期将执行进度、执行人现状、履行能力、执行不能原因等信息反馈和告知案件申请人,暂缓、中止、终结裁定作出前,征求权利人的意见,如权利人有充足反对理由的,不得径行裁定;
四是信访接待公开,确定每位执行干警每周必须有一天接待当事人,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听证、集中执行、分析研究等,同时运用电脑管理涉执信访案件,把收到的重大涉执信访案件的收结案情况、承办人意见、上访原因等均输入电脑,做到随时查询,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五是执行业绩公开。在执行局接待大厅公示每位执行员的当月结案数、结收案比、平均结案天数、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投诉率等,让每位案件承办人置身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同时我们还将每位同志的实绩在公告栏上予以通报,实行外部监督与内部激励相结合。
此外,在区纪委派驻该院纪检组的监督、支持下,"阳光执行,纪检同行"在该院平时的执行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落实。努力攻克各种执行难题,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