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的习俗与办案子的原则
作者:王旭东 发布时间:2007-11-21 浏览次数:1534
我所在的法院在城市的边缘,外环路边。附近风景秀丽,绿树成荫,为数很少的一些土建工程不急不缓地正在进行,只有我们法院,象一个巨大的路标矗立在一片绿水青山中。
公交公司很快在我们院门东侧
我们这一站是终点站的前一站,公交车开到我们这里乘客已经很少。下车的十之八九是来打官司或者来法院上班的。所以过了法院下班时间再经过法院的时候,司机通常会招呼乘客一声“有下的没?没有走啦!”一加油门直奔终点而去。有一次我没听清司机的话,眼见过了法院大门还没停车的意思就急忙喊:“停车停车,有下的!”
“刚才问咋不说?一车人就等你一个。”司机一脸不快,为数不多的乘客似乎也都站在他一边。
“这儿有站,有没有人下你都得停。”我回答得完全正确,但是司机并没有认错的意思,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你咋这么迂魔?!”
“迂魔”一词是我们这里的土语,意思是迂腐、机械、认死理、不开通、墨守成规、钻牛角尖……总之,不是一个褒义词。
“行啦行啦,都少说一句吧。”车上的乘客劝解道,唯恐我们的争辩会耽误了他们的行程。
看那公交车绝尘而去,我愤愤不平:明明有站台,明明有人要下车,停车不是应该的嘛,我怎么“迂魔”了?还有那帮乘客,我提前说了你们要等我,我不说到站照样得停车,横竖都要耽误几秒,怎么就这么不耐烦?
他们错了,他们全错了。
我的女儿上小学四年级,每天就乘坐这路公交车上下学。每天下午四点半的样子,我会下意识地从办公室窗户看那站台,看到那可爱的身影从公交车上跳下来,象一片花朵从站台一路飞进法院。
可是有一次我看到公交车没有在站台停留,而是一口气开到法院门口才停下,正纳罕间,女儿下了车,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冲司机挥了挥手。
原来女儿每天乘坐这路车,司机已经认识她,知道她要进法院找妈妈。
我很有种意外的惊喜。虽然只是让孩子少走了短短
慢慢的,公交车在法院门口停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因为距离最近的一个路口也在法院的前方
然而也有个别司机仍旧循规蹈矩地把车停在站台上,让乘客继续走那
当女儿从违反规则的公交车上下来的时候,我是高兴的,感激司机的;当我差点被违反规则的公交车带到终点的时候,我是恼怒的。同样都违反了规则,我为什么会有两种评判标准,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原来,当违反规则符合更多人的利益的时候,大家都会默认这个规则,服从这个规则;即便你曾经以坚持原则为荣,但一旦你从这种违规中也获得好处,你也会站到违反规则的那些人当中。站台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标准,而继续开上
常常看到乘客从前后门同时下车,而不是象车门上写得那样“前门上,后门下”;人多的时候前门挤不上,司机会让乘客前门刷卡后门上车。这当然都是违反既定规则的,但是乘客接受,司机接受,大家都接受。假如有人质疑,坚持从水泄不通的前门挤车,不仅会被所有车上的人斥为“迂魔”,甚至会被理所当然地拒载,而这人通常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这就是乡土风俗的威力。
站台的定立经过公交公司专业人员的反复考察,上下车的规则也是借鉴国外和国内大城市的成功做法。这些精密的设计应该是最科学最有效率的,但是遭遇到黄尘飞扬的乡土,一切便需要重新诠释。
我们法官就好比那个掌握方向,决定乘客在哪里上下车的司机。一个严守规则的司机固然令人敬重,而一个富有人情味、善于在不伤害任何人的情况下变通规则而使大多数人受益的司机更受乘客的欢迎。
同样,国外的、先进的、超前的法律设计尽管在他国的土壤中成长为参天大树,然而移植到了黄土地未必就能指向公正。法治存在的价值和追求的目标是公平正义及人文关怀,正如朱苏力教授所说:“有一个法律学位并不能使一个治安法官更具备资格,生活在民众之中要比上法律图书馆寻找答案更重要……法官面对大量的一审案件无法仅仅依据规则办事,而必须以解决纠纷为中心。”
也许我的想法过于迁就乡土了。但是我和女儿以及很多来法院的人,每次都可以少走那二十多米,老乘客也已经习惯了中途提醒司机“法院停下。”反是那些正好在站台下车的乘客,忍不住要为自己偏偏碰到一个严守规则的司机抱怨几句。
不如就拆了那站台?
“那怎么行,怎么也得有个念想吧。”一个乘客说。
是的,那是一个念想,一个记号,一个让人能准确判断自己方位的、最权威的座标。这个权威在时刻提醒着人们??你可以变通,但是千万别偏离得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