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20071115上午,高邮籍当事人尚金玉一行数人专程来到维扬法院,向妥善调处尚金玉与公交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维扬法院民一庭赠送了“情系群众、公正无私”锦旗一面,感谢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努力,终为自己讨回了久索无果的赔偿款。

200774,尚金玉驾驶的客车与注册车主为公交公司的客车发生碰撞,致尚金玉受伤,经鉴定尚金玉分别构成八级和十级伤残。此后尚金玉及亲友和公交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因意见分歧较大协商未果,双方矛盾激化,“私了”陷入僵局,尚金玉遂诉至法院。维扬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这起关系民生、涉及稳定的案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对案件进行了妥善的处理。鉴于双方当事人矛盾已经激化,承办法官首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找尚金玉及其亲友和公交公司、保险公司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开导,平息尚金玉及其亲友的怨愤,引导他们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就赔偿的范围、标准和公交公司、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以最大限度维护受害人尚金玉的合法权益。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激化的矛盾得以缓和,至此承办法官又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法,主持双方就赔偿事项逐项进行商谈,为双方提供交流的平台,最终尚金玉与公交公司、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尚金玉获得114 559.7元赔偿款,纠纷获得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