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采取六“加强”手段,让诉讼当事人真正感到司法活动带来的便利,极大地促进诉讼和谐。

一、加强便利立案。改善立案条件,完善“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导诉制度,实行专人接待,加强诉讼指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为老百姓诉讼尽可能提供方便。

二、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在诉讼收费降低地背景下,仍然坚持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简化减、缓、免交诉讼费审批手续,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对因生效债权无法实现而生活十分困难的案件执行申请人予以救济,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妥善处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涉农案件的审理,妥善审理农村婚姻家庭、债权债务、邻里纠纷等案件,促进和谐乡村、文明新风建设,有效化解纷争,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加强调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和主体平等、不偏不倚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司法调解,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建立解决纠纷机制的多样化。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将矛盾降到最低。

五、加强案件执行力度。依据两高一部关于执行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建立执行工作威慑机制,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奖励提供执行财产线索的举报人,形成全社会共破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六、加强司法建议。延伸审判服务功能,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结合案情,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促使其依法行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对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