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七项制度抓好案件质评成效好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7-11-19 浏览次数:676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滨海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评工作,通过建立七项制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案件质评工作,促进了全院质效指标的快速提升,前三季度,滨海法院有七项质效指标列全市第一。
一是质评工作信息制度。院质评组对质评工作动态及时编撰《审管通报》,上报上级法院质评机构和分发本院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每月至少编撰一期质评方面的《审管通报》。通过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强项更强,弱项变强项,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
二是审管建议书整改制度。首先要求所有质评组的人员在质评完成的同时,质评人员必须结合质评情况,写出审管建议书。其中,个性的问题,对个别庭室就事论事提出审管建议;发现相关庭室可能存在相同情况的,则向分管院长提出前瞻性审管建议;遇有群体、高发、易发、多发性的问题,则通过审管通报向全院提出预防对策性审管建议。对建议的有关整改落实情况要求予以定期反馈。
三是质评工作讲评制度,由质评组组长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错误和问题,不定期地进行讲评,增强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
四是质评工作专题分析制度。质评组每半年至少出一期有分析、有建议的案件质量专题分析报告,通报全院。
五是院领导再抽查制度。对质评人员存在的怕做对头、评查工作有时存在走过场的弊病,专门制订了再抽查制度。对质评组评查过的案件,由院分管领导定期再进行抽查。如质评组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采取包庇、姑息态度,则视情对质评人员进行处罚。此举一方面加强了质评人员的责任心,另一方面,也使案件承办人觉得质评人员查出案件质量问题将不再是“找麻烦”,“跟自己过不去”,使质评人员处于监督他人与被他人监督之中。
六是调研工作制度。对于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有争议或值得探讨的问题以及典型案例,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及时总结成调研报告,并转化成调研成果;同时,做好典型案例的编报和优秀裁判文书的总结推广工作。
七是质评工作台帐制度。质评组准确记录案件评查情况,做好评查案件合议笔录、交换意见笔录、质评组研究记录;统一做好全院、各业务庭(局)以及各审判人员的分类质评台帐,年终归入档案室,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