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睢宁法院在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该院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由人民调解组织就近接受委托,对一般民事纠纷先行调解,同时该院积极探索在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工作适度社会化的新模式,开展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在四个人民法庭都设有人民调解站,聘请该地退休法官或具有司法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该院人民调解工作的三个特点:一是设立调解窗口,就地对涉诉民事纠纷开展调解,克服了院外委托调解所带来的当事人往返奔波和卷宗院外流转等弊病,突破了不同部门之间的门户界限,实现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联动;二是将退休法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过去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相对较低的状况,提高了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对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法官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相对弱化的状况,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