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年底农民工讨薪案件增多的现实,邗江法院着眼保民生、护民利、维民权的要求,未雨筹谋,积极应对,全方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增强宣传力度,提升服务实效。开通“农民工维权咨询热线”,提升农民的法律维权意识。完善涉农民工群体性纠纷的预警和处理机制,通过法官进企业、进农村,采取巡回审判和实地普法教育等方式,给予涉讨薪农民工相关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促进矛盾解决。开通“绿色通道”,组建劳动者权益保护专业合议庭,专项审判涉农案件,并对群体性纠纷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强化诉调对接,保障权益兑现。加大调解力度,把调解贯穿于涉农案件的诉前、诉中和诉后,促使涉农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缩短办案周期。对矛盾尖锐的,从缓和对立情绪入手,一方面稳定农民工情绪,另一方面积极做好被告的疏通工作,通过明理释法让其正视问题,抓住时机力促达成调解。同时,针对个案情况邀请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参加调解,多调联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环节,狠抓审判质量。坚持涉农民工案件“一条龙”服务,紧紧抓住立案、审理的关键环节,力求快审快结,减轻诉累,避免诱发不稳定因素。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根据农民工申请,依法适用督促程序。对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拖欠工程款导致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做到急事特办,立案后当即交农民工案件专业合议庭启动审判程序,实现立案与审判环节的无缝链接,切实使矛盾在最短的时限内得到化解,促进和谐稳定。

 

加大司法救助,穷尽手段维权。对无力预交诉讼费的“讨薪”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可免除申请人担保义务,直接裁定。对因发包人和承包人结算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农民工或承包人申请,可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先予执行。成立执行快速反应分队,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掌握被告的财产状况。加强与公、检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合力,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各种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切实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