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仅为了100元,身为邻居的赵某和郑某就大打出手,结果造成赵某骨折,双方为此都付出了代价。事情起因是赵某为郑某定作了一些铝合金物品,因郑某认为定作物有质量问题,因此有100元价款未付。事发当晚,赵某之妻先找郑某要钱,遭拒后赵某又前往要钱,结果与郑某发生争执,即而扭打在一起,直至民警赶到。赵某第二日到医院检查,头胸部软组织伤、右足跖骨234骨折,花费了千余元医药费。赵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在妻子讨要一百元钱未果的情况下,再次上门,与郑某发生争执,加剧双方矛盾,导致双方扭打,赵某对纠纷的发生有一定责任,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赵某自身对损失应承担次要责任。郑某在双方发生争执的情况下,未能正确处理,与赵某扭打在一起,致使赵某受伤,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在现今全社会倡导和睦友爱,树和谐邻里关系的氛围下,赵某和郑某为100元就出手,导致赵某受伤,而郑某负主要赔偿责任的后果,不能不让人感慨,创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是需要大家一起来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