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项措施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7-11-15 浏览次数:720
本网徐州讯:为认真贯彻省高院《关于开展重点案件息诉稳控专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新沂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做好相关案件息诉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进京赴省上访,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涉诉信访事件,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冰全体干警都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特别要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群众进京赴省集访,确保不发生进京赴省上访案件。
二、切实做好涉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该院各部门专门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涉诉不稳定因素进行再排查,对矛盾易激化案件以及当事人可能进京赴省上访的案件,建立台帐,登记造册,逐一分析原因,逐一研究对策,逐一落实调处措施。对排查出的涉诉矛盾纠纷,凡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均迅速给予了解决;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均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同时,该院在日常审判工作中,认真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息诉”原则,进一步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诉讼调解以及判后答疑等工作,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重点涉诉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该院克服厌烦、畏难、松劲的情绪,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重点涉诉信访人员的再排查和梳理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放松,措施落实不迟缓。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涉诉信访人员,实行分管院长包案,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并积极采取思想疏导、依法处置等措施,切实加强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确保重点人员不离视线、不脱控制。同时,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既讲法律、讲程序,又讲政策、讲效果,积极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各种手段,尽力解决重点涉诉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稳定其情绪,努力打消其进京赴省上访念头。
四、严格实行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案件,分管院长要亲自包案,明确要求,落实专人,及时化解,防止矛盾蔓延扩大。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信访稳定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导致当事人进京赴省上访、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涉诉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