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在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注民生,构建和谐”这一社会主题的实践中,丰县法院结合审判实际,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使其体现于法院各项工作中,为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意识。要求每个法官在履行职责时牢固树立 “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意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提高办案效率,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最有效的办法为百姓主持公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强化亲民爱民的服务意识。教育广大干警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从思想上树立公仆意识,在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坚决纠正和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切实做到思想上爱民、行动上亲民、方法上便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是强化诉讼调解案结事了的意识。重视调解结案,按照“理清关系,找准症结;推心置腹,动之以情;依法调解,案结事了的原则,针对个案的特点和当事人的心理,找准当事人双方结合点,辨法析理,因势利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创造稳定健康、和谐有序的经济运行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

四是强化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要求法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观念,培养自律意识和较强的抵御能力,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不参与不良的社会活动,不涉及商业交易,做到淡泊名利、甘于寂寞,甘于清贫,自觉维护法官的中立公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