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针对辖区农民群体比重大,外出打工多的特点,对讨薪案件、拖欠水费、电话费等案件,倾力服务农村、服务农民,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践行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该院充分发挥支付令迅速、快捷等积极作用,10月份一个月即审理了52件案件,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获得一致好评。

1、加大法律宣传。该院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资源等展开宣传,增强债权人用支付令维权的意识。同时,立案法官在接受当事人起诉时,对于表面证据符合督促程序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支付令,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以便更合理地运用督促程序。

2、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该院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不能仅局限于个体经济利益,而怠于行使自己的职责。同时,在人力资源缺乏的情况下,安排庭前调解机构办理此类案件。要求承办人要认真办理,让债权人确实受益。

3、进行必要的调解。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院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大调解成为一种有效手段,在发支付令时,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向债务人进行法律释明,讲清利害关系,对双方当事人纠纷进行必要的调解,促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尽快了结纠纷。

4、健全异议审查制度。要求债务人提出异议时,也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由承办法官进行审查。且一旦被申请人提起异议而终止督促程序,债权人提起诉讼,经审理,债务人原支付令异议不成立,债权人的债权合法,则债务人不仅要承担诉讼案件受理费,而且也要承担支付令的受理费用,由此敦促债务人慎重行使异议权,提高支付令的成功率,使得支付令的初衷能够最大程序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