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如竹
作者:蒋志明 发布时间:2007-11-14 浏览次数:1758
中国被誉为“竹子文明的国度”,竹子,在国人心中占占有重要位置,这是因为它秆挺拔秀丽、叶潇洒多姿 、形千奇百态;它四季常青,姿态优美,独具韵味,情趣盎然。劳动人民在长期生产实践和文化活动,把竹子的生物形态特征总结升华成了一种做人的精神风貌,如虚心、气节等,被列入人格道德美的范畴,其内涵已形成中华民族品格、禀赋和美学精神的象征。的确,看到竹子,人们自然想到它不畏逆境,不惧艰辛,中通外直,宁折不屈的品格。
新时代的法官,如何才能具备竹子一样的“不畏逆境,不惧艰辛,中通外直,宁折不屈”的品格呢?
法官应增强自身尊崇法治的职业理念。法官应信仰法律,信仰正义,严格用“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工作。
法官应提高自身执法为民的职业意识。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们必须把工作扎根于民众的支持和信赖之中,在执法中体现出对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格尊重,体现出法院的亲和力和法官的人文情感,具有一心为民的服务意识和公仆作风,具有爱民、为民的耐心和诚心,具有亲民、护民的爱心和细心。
法官应展示自己公正高效的职业形象。法官代表着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实现者。要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形成崇尚规则和程序,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氛围。法官工作的着力点必须打造公开、公正、公平、公信和职业现象,培养法官面对证据要至实,面对事实要至尊,面对当事人要至善,面对法律要至爱。确保案件高效、快速地审理,确保案件经得起时间、法律和良知的考验。
法官应培养自身内省慎行的职业修为。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法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和精神气节。谨言慎行,做到自律、自重、自省、自励、自警,堂堂正正审判,干干净净做人。
记得清代杰出艺术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他在《竹石》图的画眉上题诗,高度赞扬竹子不畏逆境、蒸蒸日上的秉性。方志敏烈士,他在革命的艰难关头写下了气贯长虹的史诗:“雪压竹头低,低下欲沾泥。一轮红日升,依旧与天齐。”
法官应如竹,有傲骨,有气节,象竹子一样不畏逆境,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