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之学,不可一日有停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11-13 浏览次数:1524
看题目有点拗口,其实是想谈谈法官的学习。
有古语曰: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说的是学习是使人知识渊博、道德高尚、境界升华的力量源泉。而法官之学,与一般之学更有不同,法不停,所以法官之学必不得停止。社会现象、经济形势,变化无穷,而法律也是紧跟其后,不断修订,办案多年,感觉最大的就是常常跟不上形势,总在学习之中度过。
法官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手握生杀予夺、评判是非曲直的权力,负责适用法律定纷止争,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其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除必须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外,还必须具备现代司法理念和职业意识,统而言之即必须是一个高度职业化的群体,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学习。
孔子认为“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是要做到“正心”与“修身”。修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法官 “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内容是审判好案件,离不开对法律正确的理解和把握运用,站在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法官,其学尤显重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曾提出“终身学习”的理念,我想,这个理念用在法官身上,真是太确切不过了,因为法官是用法律来解决社会矛盾的人,其学习深刻,理解到位,则有利于解决好矛盾,否则,自己都犯起糊涂了,拿什么解决社会问题呢?一座空房子,常不住人,白蚁食之,终将倒塌。法官的头脑也一样,你不用不断变化更新的法律去充实它,那么就会被形势淘汰,变成不折不扣的“法袍加身的法盲”,岂不是悲哀。“堤溃蚁穴,气泄针芒”,浮生有涯,故感慨云:
法官之学,不可一日有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