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确保年度执行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丰县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通过强化管理来实现执行工作绩效的提升,取得明显的效果。今年截止119,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11件,已执结415件,执结率为67.7%,执行到位率为72.1%。与去年同比分别提高了6.5710.31个百分点。

一是坚持执行长负责制。在执行工作中,执行长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调配,统筹兼顾新旧案件的执行,避免新的积案发生。同时,保证案件落实到组,责任到人;做好组与组之间的配合,团结协作,提高执行的整体战斗力。

二是实行执行案件催办通知书制度。对执行时间较长,领导关注的执行来访等案件,执行局给执行员下发催办通知书,限期执结;对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矛盾突出、人数众多的诉讼案件及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实行督办。

三是建立执行法官月工作汇报制度。每位执行员汇报当月的结案数、未结数、到位数,及时掌握执行动态,召开庭务分析会, 对限期不能执结的案件,采取集中执行办法,以确保案件的执行。

四是坚持对疑难案件的定期讨论制度。每周定期对重大疑难案件由院、庭长及执行长共同研讨,提出解决方案,探索解决途径,促使问题及时解决。

五是严格执行审限制度。规定凡三个月未执结案件应说明理由并报庭长审批延期,同时通过市法院执行系统信息管理网,及时检查,防止案件超期,并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各执行组,由执行长负责,加强督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