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 “沿海工业园巡回法庭”调研沿海化工园区案件类型、成因并提出对策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7-11-12 浏览次数:1612
地处黄海之滨的江苏省滨海县拥有
一、大发展带来沿海开发区司法环境的新平台
1、全新的空间??化工园区北区
有“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最具投资价值园区”称号的滨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现已进驻近百家企业,已渐显产业集聚效应,而园区北区建设也已启动,大批外地企业准备进入北区。现在北区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基础建设正在进行之中,因此,主要矛盾集中在北区拆迁安置问题以及化工园投资环境问题上。2006年,我院就化工园违章建设拆除组织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执行行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纠纷易发的重大工程??与沿海开发相适应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县先行建设与沿海开发相适应的交通基础设施,在现有路网的基础上,启动公路交通联网、加密和提高工程。2006年,紧临滨海港区的国家交通重点工程--沿海高速公路已全线贯通,今年东起滨海港口、与宁连高速相连的S327一级公路也将完工,从而实现与沿海高速、京沪高速互通。未来,已列入规划的滨海港至盐连铁路专线也会开工建设。这些重大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都产生了一定的纠纷,其中绝大多数经过相互协商或经民调组织予以解决,只有一小部分进入诉讼。
二、沿海工业园纠纷类型及成讼原因
自2006年以来,滨海法院共审理有关沿海开发纠纷案16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1件,刑事案件4件,行政非诉案件1件。其主要类型有:民商事案件类型: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房屋拆迁合同纠纷;3、停止侵害。刑事案件4件分别是有关贪污、强迫交易犯罪、聚众斗殴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行政非诉案件类型是有关违法建设案件。
由于过去滨海县沿海地区地势偏僻,盐碱地不宜生长农作物,所以是名符其实的“穷乡僻壤”,经济落后,除种地外,主要发展经济的方式就是进行滩涂和养殖业。自从进行沿海开发以来,这一地区的经济形态由农业化向工业化转变,于是,群众的生产生活发生了彻底的改变,身份由农民转变为市民,社会利益重新进行分配,工业化过程中矛盾骤增。具体来说,有这几个因素:第一,原有资源由冷变热。沿海开发使这块无人问津、过去只有土匪出没的土地,变成了人、财、物迅速聚集的一方“热土”,随着土地增值、房屋涨价等经济热起来,纠纷也随之增加;第二,开发建设中易产生纠纷,包括原有承包合同的解除、拆迁征用土地、工程建设纠纷等;第三,人为原因引起纠纷。沿海开发过程中,往往领导要求开发力度大、推进速度快,效率上去了,矛盾增多了。此外,某些乡镇干部处理矛盾及问题水平差,易形成新矛盾。
三、滨海法院突出服务理念,主动靠前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随着沿海开发的推进,大批临海临港项目落户滨海,这将必然使大量纠纷出现。而沿海地区经济不断发展,外来人员的增多,贫富不均的增大,从而形成了很多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影响当地的治安状况,这就法院工作带来更大挑战,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滨海法院超前谋划,成立了“沿海工业园巡回法庭”,就是要靠前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打造优质的司法环境,从而不断强化沿海工业园法制环境建设。
“沿海工业园巡回法庭”将实行专人定点指导办公和合议庭每月巡回审判制度,定期、定点对园区案件进行审理,通过深入工业园区进行现场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方式,及时解决园区内民事纠纷案件。根据滨海法院党组的工作设想,巡回法庭在开展工作中,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做好服务园区的工作:
1、巡回法庭审判人员务必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服务“沿海开发”的工作措施;强化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服务“沿海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率先意识,全面改善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巡回法庭要对沿海开发中的民商事案件着重调解。由于沿海开发导致大量社会群体利益失衡,而这些纠纷的法律规范比较滞后,无法发挥调节功能。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权益,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以调解为手段平衡利益关系确实在实践中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3、巡回法庭要把对园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对在审理涉及沿海开发案件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要在最短时间内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相关企业、部门发出预警,提请其注意类似问题,防患于未然,进一步扩大办案效果。
4、巡回法庭要丰富服务活动内容。与广播电台紧密联系,开通沿海开发服务热线、下岗工人维权热线和妇女、老人、儿童维权热线。建立送法到港区、园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到辖区公共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走进群众,贴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