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五项措施加强未结案件管理
作者:朱江 丁惠 发布时间:2007-11-12 浏览次数:616
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进度,东台法院及时查找分析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院内未结案件进行评查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未结案件管理.
一是及时疏理四项未结案件。认真清理四项未结案件,查明未结案原因,明确责任,及时清案。
二是加强未结案件登记管理。加强管理,将未结案件的事由、办理时间、情形消除时间,分类逐一进行登记。
三是严格审限中止、延长的报批手续。凡需中止的案件,由承办人写出书面中止事由交庭长审查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凡需延长的案件,在审限届满15日前必须办理延长手续。
四是努力缩短办案流程压降案件审限。实现好诉讼保全和审判环节的衔接,加强对司法鉴定、评估的申请、批准、受理、鉴定机构的确定以及鉴定书、评估报告的送达等操作程序的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力争压降案件审限。
五是严格案件审结情况通报制度。每周一对案件质效指标进行通报,并与岗位目标挂钩,促使承办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减少未结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