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把调解作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举措,明确要求办案要做到“三个负责、两个杜绝、一个缩短”。即在办案中要切实做到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杜绝出现矛盾激化性质转变案件,杜绝出现重大集体涉诉上访事件;缩短办案期限,力求办案效率。

近年来,该院民二庭始终根据商事案件的特点规律,在案件审理中立足于调解,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方案和最佳途径。调解中,办案人员注重分析案情,善于抓住主要矛盾,选好调解突破口,努力提高调解的技巧,同时,强化释法说理,耐心、细心、诚心做好当事人的答疑说理工作,使一些矛盾激化的案件得以化解,减少了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遏制了不和谐因素。去年以来,该院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84.6%,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