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积极构建有效监督机制促司法公正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11-08 浏览次数:718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力度,新沂法院积极构建有效监督机制促司法公正。一是人大监督。对法院开庭审理的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并进行旁听庭审,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提高法院法官办案质量。二是制度监督。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其他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完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制度。进一步明确诉讼收费的范围和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继续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事诉讼调解的特殊作用。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为申诉和申请再审提供平等、公开、高效的程序保障。在立案、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判决等环节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防止“暗箱操作”,以公开促公正。同时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三是个案监督。选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作为个案监督的重点。人民群众对办“关系案、人情案”反映较大,该院审监部门与纪检部门联手以抓个案为突破口,实施个案监督,较好地促进了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特别注意处理好人民群众对审判人员的控告、检举。对查实审判人员在办案中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查处结果。对于案情复杂、久托不决、群众反映强烈,进行专门调查,实行个案监督,切实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