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建立“人民调解窗口”
作者:陈德良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7-11-08 浏览次数:785
本网淮安讯:日前,金湖法院在全市政法系统率先建立“人民调解窗口”,聘请具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和调解经验丰富的社会人士担任“窗口”调解员,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从而形成社会诉前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有机对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自10月中旬开始,金湖法院积极与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在宝应湖人民法庭建立了全市首家“人民调解窗口”。聘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社区等群团组织中具有丰富调解经验人员作为“窗口”特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窗口”主要工作职责是对一般性矛盾纠纷问题开展诉前调解,同时接受法院委托,协助法院参与民事纠纷案件诉前、审前、审中和审后调解,以求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便于“窗口”开展工作,该院为“窗口”人员安排了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了桌椅、电脑等硬件设施。“窗口”调解员的工作采取坐堂调解与流动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人民调解窗口”建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余件次,参与法院诉讼调解纠纷案件17件。该院院长赵文表示,“人民调解窗口”目前还处于试运行中,在取得成功经验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在全县个乡镇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