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7年10月9日,江苏省通州市人季某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妻子吴某离婚。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了解到,吴某早在去年就远赴澳大利亚打工去了。眼下,法院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吴某出庭应诉也将十分困难。细心的法官了解到相关线索后,通过电话与吴某取得联系,约期通过视频进行调解。10月24日,法官通过视频对吴某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对相关事实进行了确认。法官通过视频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书交由吴某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这是该院首次借助网络视频审理案件,整个审理过程,将被刻录成光盘随档保存。通过网络视频审案,大大方便了群众,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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