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五个结合“清积”效果好
作者:程振立 发布时间:2007-11-07 浏览次数:795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解决执行积案问题,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10月以来,邳州市人民法院全面开展了“清积”活动。活动中,法院坚持五个结合,执结各类积案、难案64件,到位标的84.7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集中执行和分散执行相结合。将执行人员分成若干执行小组,灵活采取措施;遇到重大案件,则集中研究执行时间、人员及路线等,统一执行。
二是坚持法院执行与他力执行相结合。在清积活动中,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涉村、涉府及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积极寻求地方人大、政府和政协等外力支持,执结了一大批沉年积案。
三是坚持执行威慑与执行教育相结合。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办理好拘留、查封手续,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威慑,同时,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力求自动履行,和谐执行。
四是坚持执行与宣传相结合。在法院公布栏及被执行人所在地区公布执行信息,通过社会公众压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同时,对申请人申请悬赏的,积极发布公告,搜集被执行人及财产信息。
五是坚持强制执行与“放水养鱼”相结合。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对暂时有困难的企业,积极协调双方对立矛盾,采取分期给付等灵活方式,在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